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9 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20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复试科目的命题和保密工作;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监督检查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研究生复试考核小组
主要职责: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附件1),经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三、复试工作
(一)差额比例及成绩要求
参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具体复试分数线(含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在网站公示。
(二)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复试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及原件等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因提供虚假材料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网上报名阶段申报享受加分申请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复试形式与风险防控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调剂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为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四)复试内容
学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英语笔试、英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
专硕复试内容:除以上复试内容,外加政治理论考核。
详见复试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五)心理测试
为更好地了解复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体检工作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
(七)复试时间安排及流程
复试具体时间及工作流程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八)复试工作相关要求
1.复试期间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考生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取消其复试资格。
3.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录取小组组长、研究生院招生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少于3年。
四、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 100 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学硕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3%+综合面试成绩×67%
(2)专硕复试成绩=思政成绩×25%+英语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计算办法
(1)学硕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专硕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二)录取办法
1.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学硕和专硕两个类别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2.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管理类综合能力)、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照录取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须定向就业。
(四)调档
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进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考生持函自行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报考学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五、监督复议
学院组成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33-2781491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或口头答复。考生如对答复不认同,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二)做好复试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命题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专业综合)、政治理论等。所有试题按
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命题、制卷。
七、工作纪律
(一)各单位须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二)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三)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八、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九、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十、本方案由信息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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