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信息管理研究院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校长办公室印发<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理工大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工作人员和考生健康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其主要职责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复试科目的命题和保密工作;组织研究生招生计划二次分配工作;制定复试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处置、复试过程的组织及支持等工作。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
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院级研究生督导专家组成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主要职责为:全程跟进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
(三)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复试考核小组
根据复试考生类型(学硕和专硕)分组实施综合面试考核,每一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四)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经各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五)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工作
(一)差额比例及成绩要求
1.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志愿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且符合我校复试比例要求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人员名单见复试考生名单。
2.调剂志愿考生复试
调剂分数线执行国家线,根据择优复试的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复试比例为1:1.5。
(二)复试资格审核
审核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及原件等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因提供虚假材料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前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等材料。
(三)复试形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为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四)复试内容
学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英语笔试、综合面试。
专硕复试内容:除以上复试内容,外加政治理论考核。
复试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另附。
(五)心理测试
为更好地了解复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体检工作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
(七)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并负责通知加试考生。相关单位应制定详细方案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时间安排及流程
复试具体时间及工作流程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调剂学科(领域)代码及名称:1255(图书情报)
2.接受调剂生源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三至二至一逆向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本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本专业(双上线)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本专业。
(4)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本院由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明确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具体时间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
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3.各单位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各单位分管院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6.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7.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学硕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3%+综合面试成绩×67%
(2)专硕复试成绩=思政成绩×25%+英语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计算办法
(1)学硕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专硕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二)录取办法
1.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学硕和专硕两个类别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2.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管理类综合能力)、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照录取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须定向就业。
(四)调档
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进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考生持函自行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报考学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六、监督和复议
(一)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院级研究生督导专家组成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复试监督检查小组对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学院监督电话:0533-2781491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方案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拟录取结果(含考生成绩)经各学科复试考核小组组长、各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院长(馆长)、党总支(党委)书记、复试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研究生工作部分管部长、部长复审,报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审定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或口头答复。考生如对答复不认同,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做出书面答复。
七、工作纪律
(一)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的行为。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八、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九、本方案如与国家、山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山东省及学校规定为准。
十、本方案由信息管理研究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管理研究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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